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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章屠夫(1 / 1)

温景行顺着"吴四"这个名字查了三天。他翻遍了大兴县衙役籍册——没有这个人。他又查了大兴县周边所有村镇的保甲登记册——依然没有。这个人就像是一滴水落进了河里,在官方档案中没有任何痕迹。

杨廷和在白莲案发时的备注里记了一条——"吴四——据大兴县称系编外差役"。编外差役意味着这个人不在官方俸禄名册上,是县官临时雇用的,连正式的名字都不会留在人事档案里。大兴县的把总姓周,温景行在县衙后院的倒座房里找到了他。周把总六十多岁了,头发花白,已经记不太清三年前的事了。

"编外差役?大兴县衙没有雇过编外差役。"周把总很肯定地说,"县衙的差役都是吃官粮的,每年造册上报,不可能有编外人员。除非——"他想了想,"除非是上面的人临时派下来的。"

"上面的人——是哪上面?"

"那我就不知道了。知县大人有时候会带一两个人来,说是''协助办案''的——那些人不在我们的名册上,干完活就走了。"

温景行走出了大兴县衙,在大街上站了一会儿。周把总的话印证了他的推测——吴四是被人"带进来"的,他的身份是大兴县知县都不敢过问的人。

有人从温景行身后叫住了他——"温先生。"

他回头——是顾千帆。他穿着一身半旧的灰布袍,戴着一顶竹编斗笠,站在街对面的一家茶棚下面。他刚从杨廷和安排的藏身处出来,换了一身不起眼的装束。温景行走过去的时候,他压低了声音。

"你在找吴四?"

"你怎么知道?"

"因为我在大牢里关了三个月。那三个月里我见过吴四。"

温景行的手指微微收紧了一下。

"你见过他?"

"见过一次。"顾千帆说,"我刚被抓进去的那天晚上——有一个穿黑衣的人来大牢里巡视。他没有穿官服,也没有穿狱卒的衣服——但牢头对他毕恭毕敬。他在我牢房门口停了一下,看了我一眼——然后走了。牢头在他走了之后跟旁边的狱卒说了一句话——''吴四爷来了,大家都精神点。''"

"那个人长什么样?"

"四十来岁,中等身材,黑脸膛,右眉梢有一道疤——像是什么利器划伤的,愈合之后留下了一条白色的肉棱。说话带着一点南直隶口音——尾音拖得很长,像是苏州一带的人。"

南直隶口音——苏州——右眉梢有一道疤。这三个特征——有姓名、有籍贯、有体貌特征——温景行在心里默记了一遍。他当天就去找了萧承煜。萧承煜听了之后派人翻了大兴县周边三年内的茶楼酒肆、车马行、渡口的往来记录——在一家茶摊的流水账本上找到了一条记录:

"正德二年四月初五。一黑衣客。茶一壶。付银三分。眉有疤。口音南直隶。"

时间正好在白莲案发前约一个月。那个人那一个月在大兴县踩点——为后来的栽赃做准备。

萧承煜把记录日期、地点、特征全部抄录了一份,递给温景行——"查这个人——需要一个正当的理由。私查是没有结果的。"

温景行沉默了一下。

"那就给他一个正当的理由——以锦衣卫的名义,发布协查通报。"

"协查通报——需要一个确定的罪名。"

"白莲案。案由——假冒举报人,诬陷无辜。"

萧承煜看了他一眼——然后拿起笔,开始草拟第一份协查通报。写完之后他盖上北镇抚司的印章,交给了值房的校尉。校尉接过去,快步走出去——六百里加急,发往南直隶各府县。

温景行站在值房的窗前,看着那个校尉骑马的身影消失在街口的暮色里。协查通报已经发出去了。现在要做的——就是等。

(第九十七章完)

*钩子:顾千帆提供了一个关键线索——他在大兴县大牢里亲眼见过"吴四"!黑衣、右眉刀疤、南直隶口音——三年前在茶摊留下的流水账又补上了日期。锦衣卫北镇抚司的协查通报已经发出,六百里加急发往南直隶。这个消失了三年的人,终于开始有了可以追踪的轮廓。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