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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7章 王女用叛逆令买了一张请帖(3 / 3)

却足够让一个急着立功的人听成机会。

副使提出两个条件。

入场后乌弥月坐北朔买家席,不得与靖北王府同席。

拍卖结束前交出王族牙牌,由副使暂持。

第一条可接受。

第二条不行。

“牙牌原件已在大雍身份册拓验,不交你。”乌弥月道,“我可以让你当场看,不离我手。”

“夜市验身份要押物。”

“押叛逆令副告。”

“那是使团文书。”

“写的是我。”

副使发现左贤王为了抓人发出的文书,现在反成王女最方便的身份证明。

最后只能同意。

请帖是一块马骨片。

正面刻北朔鹰纹,背面刻席位“朔三”。副使在边角加自己的小印,乌弥月则在接收栏画月牙,不写投诚、不写受押。

她没有把骨片直接带回旧邸。

先在商栈门口让萨仁拓正反两面,记录交付时辰和副使条件。顾昭宁远处只见她进出,不为谈话内容作伪证;陆沉舟也不以“我相信她”替代记录。

阿古岱很快派人送出一封快信。

叶惊霜在外线看见信使方向,只记其前往南苑使馆,不截信。让左贤王一侧继续相信王女准备回帐,才有可能在拍卖场露出真正接应人。

乌弥月回府后把叛令副告和马骨帖分开封。副告属于左贤王使团文书,拍卖后应原样退回;马骨帖则是她通过明确条件取得,可以作为夜市入场物,但不能因此证明夜市受左贤王直接控制。

闻人清在状态页最后写:利用对方误判,不等于伪造承诺。

闻人清事后验过全过程记录:“你没有承诺回帐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副使可能对外声称你默认。”

“让他声称。我的文书上没有。”

“夜市里他们可能动手。”顾昭宁道。

乌弥月把裁皮短刀插进腰封:“所以你在。”

“我不能进北朔席。”

“我知道。你守出口。”

“若使团先封出口?”

“我拖住他们。”

两人对视一眼。

城下敌手的默契,到了京城仍像在排骑兵退路。

陆沉舟看乌弥月换好礼服从后间出来,确实多看了一眼。

苏听澜问:“哪里不合适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那看什么?”

乌弥月先答:“看裙子好看。”

陆沉舟道:“也看人。”

苏听澜把他的名字写进手边小账:“一眼。”

“这也记?”

“先记,晚上再算。”

谢红绡从门外探头:“拍卖还没开始,王府先欠了一笔轻薄账。”

乌弥月走过她身边,裙侧暗褶自然张开,没有绊一步。

“让他欠。”

她用自己的叛逆令换到一张请帖。

没有隐瞒自己是谁。

只是让想抓她的人,亲手把她送进了他们以为她不敢去的席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