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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9章 量刑(1 / 1)

休庭的时间,仿佛被无限拉长了。王海被带回羁押室,等待他的,将是最终的判决。他蜷缩在狭小阴暗的房间里,目光呆滞地望着墙壁上那道斑驳的裂痕,脑海中一片空白。他不再去想那些过去的事情,也不再去想未来的命运。他只希望,这一切,能够快点结束。

半个月后,法院再次开庭,对王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。

这一天,天气晴朗,阳光明媚,与王海此刻的心境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他再次被带上被告席,穿着那件橘黄色的马甲,整个人看起来比上次开庭时更加憔悴,更加萎靡。他仿佛已经耗尽了所有的生命力,只剩下一具空荡荡的躯壳。

审判长站起身来,开始宣读判决书。判决书长达数十页,详细阐述了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、认定的证据以及判决的理由。王海低着头,仿佛在听,又仿佛什么都没听进去。他的目光,始终盯着自己面前的地板,一动不动。

判决书宣读到最后,审判长的声音,变得格外庄严而沉重: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王海,身为公司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伙同他人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。被告人王海,还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。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,本院予以支持。”

“被告人王海,在共同犯罪中,积极参与,行为积极主动,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。被告人王海,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但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不予从轻处罚。”

“综上,根据被告人王海的犯罪事实、犯罪性质、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、第一百七十六条、第二十五条第一款、第二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四款、第五十七条第一款、第六十四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”

“一、被告人王海犯集资诈骗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
“二、追缴被告人王海的违法所得,发还各被害人;不足部分,责令退赔。”

法槌重重落下,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。

“砰!”

这一声,仿佛一记重锤,狠狠地砸在了王海的心上。他身体猛地一震,然后,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力气,软软地瘫倒在了被告席上。他的嘴唇翕动着,似乎想说什么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。他的眼神,彻底失去了焦距,变成了一片死灰。

旁听席上,一片寂静。没有人欢呼,也没有人落泪。所有人,都用一种复杂的目光,看着那个瘫倒在被告席上的男人。他曾经是这座城市金融圈的风云人物,曾经是无数人羡慕和巴结的对象。而如今,他却成了一名阶下囚,将在铁窗和高墙之内,度过自己的余生。

宣判结束后,王海被法警从地上拖起来,架着,带离了法庭。他的双脚,在地上拖着,发出沙沙的声响,仿佛在为他的人生,画上一个不甘而又无奈的**。

消息很快传到了振山科技总部。陈默正在主持一场关于新产品营销策略的高层会议。他的私人手机震动了一下,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,是刘敏之。他示意会议暂停,起身走到窗边,接通了电话。

“陈总,判决结果出来了。”刘敏之的声音,一如既往地平静而清晰,“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”

陈默握着手机,沉默了很久。窗外的阳光,有些刺眼,他微微眯起了眼睛。他的脸上,没有任何表情。但他的眼神深处,却仿佛有某种东西,正在缓缓地崩塌,又在废墟之上,生长出某种新的、更加坚硬的东西。

“知道了。”他缓缓说道,声音平静得听不出任何波澜,“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后续事宜吧。”

他挂断电话,将手机放回口袋里。他站在窗前,望着窗外那片被阳光照耀得熠熠生辉的城市景色,沉默了片刻。然后,他转身,走回会议桌前,坐下,目光扫视了一圈在座的与会人员。

“继续开会。”他说道,声音平静而坚定,仿佛刚才那个电话,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。

会议继续。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,陈默周身的气场,仿佛变得更加深沉,更加难以捉摸了。他们知道,那个亲手将父亲送进监狱的男人,已经彻底斩断了与过去的最后一丝联系。他将以一种更加冷酷、更加决绝的姿态,去迎接未来的挑战。